永吉法院:多元调解解纠纷 护航企业促发展
栏目:法治日期:2025-09-16作者:阅读:5690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塔胜男)市场如水,企业如鱼,营商环境是鱼水依存的生态根基。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多元化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关于采购保温袋的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至12月,原告与被告企业因保温袋采购签订四份《采购合同》,总金额28万余元。原告依约分批次交付定制产品,实际发货价值22万元,由于被告未通知发送剩余货物导致产品滞留,更拖欠货款84000元,经多次催讨无果。这笔欠款如同梗阻,让原告企业资金周转受阻,也让两家企业的合作关系濒临破裂。这起纠纷,正是营商环境中“微循环”遇阻的一个缩影,考验着司法服务如何为企业“通堵点、解难题”。
主要做法
案件受理后,多元化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深知,涉企纠纷的解决,不仅是个案的了断,更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调解员始终以“厚植沃土”的理念为指引,将调解过程化作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
第一步,“沉浸式”倾听摸清症结。调解员分别与双方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不仅了解欠款金额、合同履行等表层问题,更关注被告企业是否因经营波动导致付款困难、原告企业货物滞留是否影响后续生产等深层诉求,让司法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实际需求。
第二步,“靶向式”释法明晰边界。调解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向双方详解“定制货物风险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法律要点,既让被告认识到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也让原告理解剩余货物处理的合理路径,用法律准绳为企业行为划清边界。
第三步,“共赢式”协商破解僵局。调解员从“企业长远发展”角度引导双方:被告及时付款可避免信用受损,原告灵活处理滞留货物可减少损失。经过三轮协商,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期支付欠款,原告自行处理剩余货物并适当让利,既解了原告的“燃眉之急”,也给了被告“喘息之机”。
典型意义
“厚植沃土兴万木,营商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这起纠纷的调解,正是对这句话的生动诠释。
从“沃土”之基看,司法调解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避免了诉讼对企业造成的“二次伤害”。原告企业快速回笼资金,得以投入新的生产周期;被告企业通过诚信履约修复商业信誉,为后续合作留足空间。这种“案结事了+握手言和”的结果,让企业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更坚定了扎根地方发展的信心。
从“更优”之路看,此案为涉企纠纷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将司法服务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全局,通过倾听诉求、释法明理、促成共赢,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兼顾了企业实际困难。
永吉法院将以此次调解为契机,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用更精准、更高效、更暖心的司法服务,不断深耕营商“沃土”,让辖区企业都能在优质营商环境中茁壮成长,让区域经济的“万木”在司法护航下愈发繁茂。
编辑:正风
